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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找工作为由骗取钱财 男子领刑七个月
时间:2019-11-26 作者: 通讯员 刘莹 来源:白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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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刘莹)每个父母都希望子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甚至不惜重金要为子女安排好的工作岗位,这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白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以谎称能为他人办理工作为由,骗取钱财的案件,被告人柳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8月份,被告人柳某因需租赁架管认识了白水县西固街的被害人杨某甲,在聊天过程中, 因为缺钱,被告人柳某谎称自己认识省上的领导有关系有能力为杨某甲的女儿杨某乙办理到西京医院工作的事情,杨某甲、杨某乙信以为真。后被告人柳某多次以办理工作需要请领导吃饭、交入职资料费、给办事的人送钱为由,先后共计骗取被害人杨某甲及杨某乙49060元。被告人柳某于案发后已全部退赔并获得被害人杨某甲的谅解。2018年5月8日被告人柳某主动向商洛市山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2018年5月11日白水县公安局西固派出所民警将柳某带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财490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柳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案发后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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