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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执行进村社 析理释法解纷争 ——富平法院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时间:2019-08-15 作者: 通讯员 周立勇 牛文良 来源:富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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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锦旗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周立勇 牛文良)8月13日,富平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执行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及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申请执行人任某特意为富平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任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相邻关系,因刘某在 租赁任某庄基地期间,擅自盖猪圈,打机井,任某起诉至法 院要求返还宅基地,并恢复原貌。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支持了任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 因双方矛盾较大,经过此事后矛盾进一步激化,甚至达到“兵戎相见”的地步。被执行人刘某年逾七旬,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都被挡之门外,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后,院领导非常重视,研判分析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并由执行局牛文良副局长全程督办,为妥善化解这个长期以来的“骨头案”,牛文良副局长多次带领执行团队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协调案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女儿,劝其先将父亲照顾好,努力做其思想工作。同时联合村两委人员对被执行人言明利害、释法明理,要求其积极自党覆行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日常生活困难,其已经在宅基地上添附的猪圈和机井有一定的使用价值,经执行法官积极协调和苦口婆心的劝说,申请人任某自愿给付被执行人刘某添附物补偿费1000元,被执行人将剩下的彩钢棚自行拆除,自此本案双方达成和解,一起“骨头”案件获得圆满执结,也才有了开头这一幕。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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