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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交警大队组织学习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四个必须”规定(图)
时间:2019-08-02 作者: 高新交警讯 来源:高新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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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高新交警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及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质量,8月1日,高新交警大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四个必须”规定,会议由大队长王晓文主持,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会议。

会上,法制宣传中队负责人卫敬云组织学习了《陕西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四个必须”规定》。随后,大队长王晓文强调到: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严肃对待案件办理,办案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要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执法“四个必须”,严格落实案件办理的法定程序。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增进规范执法意识。大队要集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增进规范执法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民警办案质量,所有办案人员要对基础办案所需技能进行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升办案水平。四是规范行政、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工作。为依法规范行政、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大队要加强对民警规范执法办案培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五是规范执勤执法。进一步规范交通执勤执法、现场盘查、扣留车辆等执法重点环节和执法行为时规范执法用语。加强民警、辅警执法、执勤安全防护,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意外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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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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