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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警方破获一起拦路敲诈案
时间:2019-04-08 作者: 记者 高娟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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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百姓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3月16日22时,渭南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对经开区某村开展扫黑除恶抓捕行动,一举抓获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摧毁了一个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的恶势力团伙。至此,一涉嫌拦路敲诈勒索、收取过路费的恶势力团伙被警方成功打掉。

2017年3月,拉沙车司机马某林报警称:2017年3月3日,他在经开区开着拉沙车经过龙背街道办某村限高架处时,张某龙等人通过围堵、恐吓、暴力拦截等方式强行收取过路费。

接警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破案工作,并很快查清该团伙的人员构成及犯罪事实。2017年5月16日22时许,警方在龙辉沙场成功抓获张某龙、李某朋、刘某安、李某亮4名涉案人员。6月9日,朱某强到公安机关投案,至此5名涉案人员全部抓捕。

经查,2016年年底,经开区龙背街道办某村为了禁止沿渭河沙场采运沙石,在出入村两个路口设置限高,封闭了两路拉沙通道。某沙场的经营者张某龙从某村支书常某顺处取得限高架的钥匙,并安排被告人李某朋和郭某看守限高架,以分摊修路费用为由,向其他沙场的拉沙车收取过路费。2017年春节前,张某龙让朱某强开车,一起购买一米多长的钢管十余根及铡刃十余把,运到某沙场交给被告人李某朋等人,并安排工人制作成刀具。2017年2月,经张某龙同意,被告人李某朋收取孙某过路费1.5万元,收取陈某阁过路费3000元,贾某军的过路费5000元由被告人朱某强收取。2017年3月3日20时许,张某龙纠集被告人李某朋、朱某强、刘某安、李某亮以及郭某等人携带其制作的刀具,在限高架处等候拉沙车。马某林驾驶拉沙车经过限高架时被郭某挡住,双方发生争执,郭某动手打了马某林一方的校某虎。遂后郭某拿来砍刀,与分别手持刀具的朱某强、刘某安、李某亮等人围住校某虎驾驶的车辆进行追撵。

李某朋、朱某强、刘某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收取过路费为由,迫使他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目前,李某朋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朱某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某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某亮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张某龙因病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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