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渭南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时间:2019-03-04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字体: 打印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调度令》(陕重污染天气办发〔2019〕13号),预计2019年3月上旬,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度污染过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关中各地市于3月3日16:00时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级应急响应。(其中,重点涉气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8个检查组将持续加大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

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组织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5)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含有色合金铸造、电炉、天然气炉);

建材行业:全部停产(不含以天然气、瓦斯气为燃料);

洗选煤业:原煤料仓已建成封闭库,且场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已到位的企业,减少25%物料运输频次(以企业“一厂一策”日运输频次考虑)。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

印刷行业:包装印刷企业停止生产;

有色化工行业:钨钼冶炼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30%以上,以生产线计;有色化工行业:钨钼冶炼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除保障民生和安全生产之外,一律停产。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产;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20%以上;

家具制造行业:企业停产;

机械装备制造:抛丸工序停产,喷漆工序停产;

建筑行业:室外喷涂停止作业。

食品加工业:产生VOC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或生产工序计,一条生产线的全部停止生产);

(2)错峰运输。火电、化工、焦化、有色、水泥、陶瓷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扬尘控制措施: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的落实“禁土令”。

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4)综合性措施:矿石破碎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等停止生产,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原材料及产成品停止运输;

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8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12369。

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3月3日



]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