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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督查组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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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成立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督查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各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关于推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和渭南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的推进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两年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务,经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督查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何会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610办主任

副组长:王宏运  市纪委副书记

周 稷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石 列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鑫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冬梅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积良  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袁新宁  市信访局监察室主任

王亚峰  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

王亚州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

井延升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潘 兴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

李光华  市中院监察室副主任

袁军隆  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王颖娟  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

二、工作职责

(一)督查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二)督查各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情况。

(三)督查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大幅度减少。二是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三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执行期限内的实际执结率达到80%以上,标的到位率达到7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有序终结。四是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的,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渭南经验。

(四)督查各基层法院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落实、精准落地。

(五)督查重大敏感、群众反映强烈、人大监督、上级法院督办监督等案件的执行化解情况。

(六)督促“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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