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全面畅通“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绿色邮政”通道,开通视频接访,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努力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规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进一步科学安排,方便市级领导结合联系点调研活动下访约访,坚持县级领导接访公示制,实行 镇(办)、部门领导挂牌值班接访,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信访问题。
全面实行联合接访。进一步规范联合接访机制,发挥市、县信访接待大厅作用,充实工作力量,整合行政资源,压实部门责任,形成联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 局。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定期排查预警,协调处理进京非访、越级集体访、“三跨三分离”等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化解率。
强力推进阳光信访
“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的口号,拉开了2016年我市信访工作的序幕。“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化解信访积案、减 少赴省集体访、控制进京非访”等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理念新思路,2016年我市的信访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我市信访干部以优质服务为工 作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服务。
力促信访积案化解
夯实各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的主体作用、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信访部门的综合协 调作用,压实属地和基层责任,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初投办理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定期排查交办,逐级落实“五包”责任和“五个一”工作要求,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回访通报,推动问题化解。
深入推进责任信访
以中省交办信访案件、市县排查的重要信访事项为重点,逐案分析研判,落实化解稳控责任,采取领导包案、听证评议、律师接谈、帮扶救助等方式,推动案结事 了、息诉罢访,使信访积案存量减少、增量控制。省、市交办的听证评议事项听证率要达到70%以上,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化解率要达到90%以上。
同时,高度重视非法集资融资等涉众型利益受损群体进京赴省来市规模性上访,协助相关部门搭建对话沟通平台,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依法按政策处理好涉军、涉教、农民工讨薪、商品房购房业主等群体的信访问题,维护全市大局稳定。
控制进京非访和越级集体访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访法规、业务的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处访水平,教育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先进事迹和好经验、好做法,讲好信访故事,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大力宣传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的典型案例,树立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工作导向。
严格实行“访诉分离”。支持、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导入司法程序,督促落实疏导稳控坚持法 定途径优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制定市、县部门处理信访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化解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着力解决分类处理诉求问题,依法通过 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技术鉴定、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积极引 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联合综治部门,积极协调政法机关,加大对违法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信访现场的疏导处置、违法证据的搜集固定,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全面推进法治信访
加强源头预防,紧盯重点老户、重点群体、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做工作,发挥基层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综治牵头,维稳、公安、信访等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进京赴省来市访接劝返和交办转办工作机制,有效处置越级集体访。
规范信访业务 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规范信访工作基础业务,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通过强化培训、试点示范、包联指导、经验交流、督查考核、总结评比等形式,推进活动均衡开展,全面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
强力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积极协调联通“领导信箱”,做到系统运用不留空白、不漏死角。全面实行信访信息应录尽录,真正实现信访业务网上全流转、办理过程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争实现系统应用率达到100%。
全面提升信访干部综合素质。加强信访干部的政治理论、党的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