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的1994年,我30岁,正是风华正茂,血气方刚的年纪,一个偶然的机缘,我从大荔县粮食系统基层单位的财务人员幸运加入到仰慕已久的公安队 伍,成为光荣的人民警察中的一员。我清楚地记得,当组织分配我到看守所工作时,时任大荔县公安局政委的孔繁荣叔叔找我谈话叮嘱道:“你父亲可是名老公安, 清清白白为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一辈子,他不在了,组织把你调到公安局,你是沾了他的光,要争气,不敢给你父亲抹黑”。我答应孔政委,一定不辜负嘱 托,干出成绩,为父亲争光,为警徽添彩。
从警20多年来,无论是在看守所还是后来调到纪检监察室工作,我都以自己的承诺为镜子,时刻对 照言行举止,不敢有一丝懈怠。记得1994年6月,我刚到看守所时,组织安排我负责后勤和干部灶、犯人灶的管理工作。为尽快进入角色,我以老所长、老民警 为师,虚心请教,在他们的悉心帮教下,我在很短时间内就胜任了本职工作。一年后,看守所领导见我工作负责,责任心强,又把内勤工作交给了我,从此,我一身 多职,辛苦而快乐着。看守所的内勤工作事无巨细,繁杂琐碎,从押员的出入所手续,投牢就医,劳动改造,假释减刑,到吃、喝、拉、撒、睡,小到监室换灯泡, 大到在押人员夜间突发疾病联系医院及大夫等等。为适应新的工作,我以所为家,放弃节假日,除专心自学看守所内勤业务知识外,我还主动向老内勤学习。
在看守所工作期间,有件事我印象深刻:1995年夏季的一天下午,留所劳动教养人员李某,在劳动时趁上厕所之机溜出看守所,在寻找李某时我意外得到一条 线索:县城老南门外有一空宅,长期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租住,李某很可能在此处藏身。我及时将这一信息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当晚8时许,就在看守所调集警 力准备实施追捕时,李某却自行归所,并向所领导说明其出所原因,看守所按规定给李某枷带戒具后关禁闭号,以示惩罚。此事本该至此结束,但领导没有以李某自 行回所了结,而是抓住得到的线索不放,于当晚11时许组织警力暗查城南门外的出租宅院,当时四名盗贼刚从羌白镇盗回抽水泵、电缆等物,正卸车时被从天而降 的民警抓了个正着。第二天一大早,得到消息的村民在看守所院内敲锣打鼓,鸣放鞭炮,并将一块写有“破案神速,为民除害”的牌匾赠送给看守所。为此,当年我 还被县公安局评为“十佳民警”。
1999年6月,我奉命调离了战斗、生活过1800多个日日夜夜的看守所,期间经历过辛劳、痛苦、彷 徨,也收获过充实、满足和快乐;既见识了老一代“公安人”的无私奉献精神,又见证了新一代“公安人”爱岗敬业的高尚情操;既有对违法犯罪分子身陷囹圄,失 去自由的怜悯、恻隐,也有对其贪婪、自私、凶残本性的唾弃和憎恶。
岁月如梭,光阴荏苒,不经意间,青丝变白发,不仅使人感慨“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回首看看身后走过的路,一行或深或浅或直或曲的足迹平淡而真实,平常而本真。我为自己信守当初的一句承诺而欣慰,于心无怨、无悔、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