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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三名见义勇为者荣获“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组图)
时间:2015-07-23 作者: 记者 白新艳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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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记者 白新艳7月22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电视电话会议。我市蒲城县李岗、华县张博、潼关县黄根喜三名见义勇为英雄获得“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等领导分别为他们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奖励李岗10万元人民币;张博、黄根喜各5万元人民币。

跳入井下救人 助人精神永留存

李岗,男,1977年3月出生,家住蒲城县城关镇滑曲村三组农民,2004年被授聘到蒲城县果汁厂工作,任叉车司机。2011年5月20日下午15时,天下着小雨,李岗象往常一样正在上班,突然厂区一片喊声,李岗通过了解得知,工友康洋在疏通排水管道时被困在三米深的检查井下,被井下所产生的沼气熏倒,大家正束手无策。这时,李岗立即挺身而出,主动将绳索系在身上,下到井 下,沼气熏人呛鼻,他咬紧牙关,屏息疑视想用绳索系住康洋,但由于井下环境极其恶劣,加之时间过长,终因体力不支而倒在井下失去了知觉。后被赶来的蒲城消防中队的官兵救出,在蒲城县医院急疹科抢救4小时有余,但因病情危急,医院条件有限,连夜又赶往西安西京医院急疹科抢救, 长达七天七夜,生命体正平稳,但一直深度昏迷。后又转入神经内科重症监护室治疗二个半月,后又住进神经内科病房长达四十余天。虽然生命脱离了危险,李岗却被医院确诊为植物人。

2013年12月,被蒲城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被文明委推荐为“身边十大好人”。

冲入火场救人 搭起生命的通道

张博,男,1982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陕西省渭南市华县人,陕煤化集团陕化公司电仪车间副主任。2014年2月15日,张博骑着摩托车去华县县城办事,途径华县红岭机械厂家属院附近时,他突然看到靠路边的一栋家属楼三楼卧室窗户正冒着滚滚浓烟,一位老人与一名6岁左右的男孩正在厨房窗口大声呼救。看到这一幕,张博立刻撂下摩托车,了解情况。在得知已向119报警后,张博与他人 一起想使用爬梯从厨房窗户上去进行营救。这时事主家属上楼将门打开,顿时大火从门和窗口喷射而出,使人根本无法入内。张博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可头脑却越发冷静。他仔细观察周围地势与环境,发现二楼的住户安装了防盗窗,“我来上!”他果断背上一盘绳索,爬到一楼住户厨房,并顺着二楼防盗窗迅速向三楼厨房攀沿。张博正准备用带上来的绳索固定在窗户上,这时大火已经蔓延到厨房,火舌从窗户呼啸而出,根本没有时间也无法固定绳索。张博迅速用一只手将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另一 只手抓住防盗窗准备向下爬。此时只听“哐”的一声,屋内发生了闪爆,飞溅的玻璃碎片划过张博紧抓防盗窗的右手,鲜血顿时喷涌而出,身上的棉袄也被大火烧着,可张博顾不上那么多,像是完全感觉不到一般,左手抱着孩子,右手紧紧抓着防盗窗,一点一点小心向下攀沿。当他将孩子安全交到了消防队员手中,看到那位老人也被消防人员救出,他才松了口气,然后捏着流血的手指悄悄离开了现场。                                                              

张博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诠释着青春无悔的正能量,奏响了一曲传播大爱、无悔青春的凯歌。他先后获得陕化集团化肥厂先进个人、陕西煤炭协会“最美员工”、陕煤化集团先进个人、陕化集团“见义勇为,爱岗奉献”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跳入水中救人 撑起孩童的未来

黄根喜,男,1968年3月出生,陕西潼关人,潼关喜悦宾馆保安部经理。2012年6月22日下午7 点左右,黄根喜、贾全喜等几个人在黄河风景区吃饭,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呼救:“救人啊、救人啊”,他们立刻放下手上的碗筷,跑到呼救地点。只见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在水中挣扎,由于水势大,水流急,孩子被大水不断往河中间冲,离黄河岸有二十几米远,情况非常危急。黄根喜边跑边脱着衣服,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扑入到水中施救。因水流急,黄根喜的水性不是很好,他和孩子被卷进了一个漩涡,任由他怎么游都不能前进一步。坚持了四、五分钟后,黄根喜便做出了一个举动,只见他把孩子拉到身前,用力一推,孩子向前扑出两米远,被推出了漩涡,但他的头却被水淹没,他拼命挣扎着,慢慢又浮出水来,游出了漩涡,接着又抓住孩子使劲向前推,但他已经筋疲力尽了,嘴里不断地喊着:“快救孩子,我不行了,没劲了。”正当岸上的人着急万分的时候,从下游冲上来一个游艇,划向黄根喜他们,把孩子和黄根喜救上了船。当人们问起黄根喜救人的动机和经过时,他说:“当时没有多想,看到孩子在水中挣扎,很快就要被卷到河中间,心里就着急,就想着要赶快把孩子救出来。在漩涡中,我已经没有 一点力气了,当时只想着不能让孩子沉下去,就用力把孩子推出了漩涡,要不是游艇及时赶到,我和孩子可能都上不来,要感谢开游艇的那位师傅。”

2012年9月25日,潼关县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授予黄根喜为潼关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12年他被评为“身边好人”,2013年被评为第四届渭南市十大道德楷模。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是时代的英雄和楷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也是建设平安渭南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时刻,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为维护社会和谐,建设平安渭南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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