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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司法局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
时间:2015-05-11 作者: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李庚志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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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李庚志华县司法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树立“不尽责就是犯罪”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履职尽责,完成社区矫正工作任务。

要求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见面,逐人谈话,摸清其思想工作近况,完成入矫、教育、监督管理、帮扶等环节的工作,完善工作档案,夯实矫正责任,迅速摸清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有无脱管漏管现象,对于不服管理,经谈话仍不改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搜集、完善证据,书面提请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扎实开展集中教育、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思想汇报以及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并做好记录,逐人逐项记载教育矫正的具体情况。

要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认知,迅速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县局矫正办将逐所逐人核查档案,逐人谈话,了解矫正教育情况,同时根据档案检查情况及教育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发放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补贴,对去年发放的社区矫正工作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社区矫正工作。

要充分利用“司法通”管理平台作用,提高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水平,迅速录入人员信息,对

重点人员进行定位监控,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率为100%,定位监控率达到85%以上。动员大学生村官,将其纳入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完成该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监控平台的建立及做好定位记录,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越界、关机等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并予以处理。严格履行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对于不假外出,擅自外出务工,经通知拒不返回者,各所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县局将协调有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加强应急处置,制定本所社区矫正突发事态应急处置方

案,对于社区服刑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脱管、在逃,参加非法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机构采访等违法活动,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县局矫正办报告,并在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县局接到信息后,及时派员查处,并加强与公、检、法相关部门的互动协调,共同处置。各司法所发现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出现重新犯罪等重大事项,应立即向县局报告,由县局逐级上报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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