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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出入境六项提醒警示出国务工人员
时间:2015-04-21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金利聪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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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金利聪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出国务工人员近年来逐渐增多,蒲城出入境结合近期新闻媒体报道过许多出国务工被骗的案例提醒出国劳务人员须通过合法途径,依托合法劳务公司从事出国劳务。 

一、查劳务公司资质。出国劳务有两种:一种是外派劳务,一种是部门或企业受经营公司的委托招收出国劳务人员。如果是外派劳务,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凡经商务部批准的公司统称经营公司。

二 、清楚交费明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务工人员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体检费、培训费、护照、签证费、机场建设费、打预防针费、公证费等。

三、了解工作内容及报酬。首先要了解清楚作什么工作、什么期限、有无试用期;每日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前往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报酬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

四、妥善保存合同。持有《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下列问题:与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与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一致。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五、妥善保管交费收据。根据国家规定,与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其它形式的协议中,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履约保证金是务工人员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服务费是经营公司和务工人员所在单位为其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六、发生纠纷找使(领)馆。与雇主发生纠纷,可以根据《雇佣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与经营公司产生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决定,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通过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务工者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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