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田中强 马宇华)2月份,适逢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这是万家团圆、享受天伦之乐的美好时刻。渭南市临渭区医患调处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心系稳定,情系医患,放弃春节休息,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接待群众,随时受理医患双方的申请,及时解答医患咨询,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全区人民渡过安定祥和的春节做出了显著成绩,受到医患双方的高度赞扬。
2015年2月4日,小闵(男,40岁, 家住向阳办程家乡闵家村)来医调中心申请调解其父闵某与临渭区中医医院医患纠纷案。调解员李兴刚,白忠民热情接待,递上一杯热茶,耐心讲解法律政策,缓和了患方的对立情绪,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14年7月11日,闵某(男, 64岁)因腿疼入住临渭区中医医院疼痛科。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双膝骨性关节炎、双膝急性滑膜炎。7月12日,在该院做了小针刀手术。7月14日,患者发现伤口边缘处出现包块,医生解释说:过段时间就会自动消除。7月18日出院后,又相继在该院进行理疗,未见好转。12月10日,闵某又到中医医院协商解决,院方给予二次免费治疗,二十多天未见疗效。闵某认为伤口边缘的包块是医方手术造成,要求赔偿8万元。院方认为,治疗符合规定,无过错,不予赔偿。闵某对院方的答复极为不满,异常激动,曾纠结亲友多次找医方理论,对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渭南市临渭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在受理该纠纷后,立即和院方取得联系,在争取院方同意后,该纠纷进入调解程序。随后,调解员调取了相关诊疗病历,咨询了医疗专家后,认为医方手术过程中存有过错,在此案中应付主要责任,应给予患方适当补偿。医方认为,对患者已经进行了二次免费治疗,只愿补偿1万元。调解员高鹏飞,李兴刚采取“背对背”法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协商沟通,让医患双方换位思考,双方态度有所松动,患方索赔金额降到5万、3万,医方补偿提高到1.5万。经过10天的艰苦工作,2月15日,双方达成协议,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2万元,本起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使医患双方过上一个“祥和年”。患方对调解员热情的服务态度、娴熟的调解技能心服口服,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本案中,调解员引导医患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对立情绪,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为矛盾的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厌其烦分别做医患双方的思想工作,合理运用法、理、情等方式,设身处地的为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耐心细致的把法律讲明,把道理说透,情真意切的指出医患双方在本起纠纷中应承担的责任,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是妥善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了事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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