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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电视电话讲座
时间:2015-03-30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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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提升公安队伍的法律素养,渭南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法治学习月”系列活动。3月26日,市公安局特邀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在市局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为全市公安机关讲授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鑫主持了讲座。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杜少平,党委委员杜忠平,市局机关各处室、支队主要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共7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党委班子成员,科、所、队长及法制员在各自分会场参会。

姬院长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分别从修改背景、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证据制度、审理程序及行政应诉注意事项等九大方面,进行了全面辅导和详细讲解,深入浅出、事例典型、分析细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全体参会民警进一步学习和领会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讲座结束后,张鑫副局长就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学法用法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将“一法三规”等公安常用法律法规作为民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民警树立法治思维,培养严格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保障人权的观念,不断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二是要调整心态、顺势而为。要以积极的心态应对解决行政争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加大行政机关应诉法律责任方面作了一些硬性规定,如: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等。这就要求我们公安机关内部要抓紧建立健全行政应诉的配套制度,真正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三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从公安实战需求出发,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特别是信访维稳、网络管理等行政执法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和执法指引,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公安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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