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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促进基层党建
时间:2014-12-18 作者: 通讯员:黄琼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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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部署、抓落实,形成了党支部领导统一抓、党委班子成员亲自抓,基层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该局立足工作实际,设置1个机关党支部,29个基层党支部,并将所有党员纳入其中进行管理。

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周三政治理论学习、周五支部会议等制度,严格支部大会、小组生活会。同时邀请省、市、县专家学者对党员民警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培训讲解,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党性修养。

完善党务工作人员配置。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由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专门设置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党建工作。

做好日常党务工作。根据县局今年以来的人事调整,及时与组织部联系沟通,做好基层党支部改选、调整工作。进一步严格组织选举,支部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局党委批准,党员参与投票率达99%。同时定专人对全局412名党员党费进行督促收纳,并及时上交组织部。  

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在广泛发挥党员作用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今年以来全局共发展党员12名,按期转正党员10名。同时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调入调出党员接转手续齐全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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