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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朝邑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14-11-21 作者: 刘洁 宋晓燕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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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日早饭刚过,朝邑镇政府院内便传来一阵鞭炮声原来是六合村村民宁天祥村干部抬一块玻璃匾,上:“赠朝邑司法所长张宏斌人民的好公仆 法律的捍卫者”,引起围观群众一阵掌声。

事情是这样的:宁天祥是朝邑镇六合村二组村民,一直从事粮食生意2011年前一直给安仁镇安三村王x办的鸭厂粮,共计2万余斤,双方约定每斤0.5元,约合人民币1.3当时王x仅2000元,打了一张欠条。谁知约定时间宁天祥取款时,王x却因鸭厂经营不善倒闭,人去楼空。随后宁天祥四处打听王x消息,今年国庆前听到王x在合阳打工,宁天祥咨询律师后,来到朝邑司法所请张宏斌所长帮他追回余款张所长听完事情的经过,宁天祥分析了案情并答应试试看。随后张所长放弃休息日,连续利用三个周未去合阳找到了王x本人,起初,王x还想赖帐,张所长苦口婆心给他讲法律、说道理,王x终于承认了欠款一事。经过调解他同意用自己的工资分三次付清欠款,先付2000元。接到偿还的2000元时,宁天祥感激地竖起大拇指:“有了张所长,我的年欠款终于有了着落!”。

事隔两天后的10月30日早上,宁天祥便同村干部一道为张所长送来了一块玻璃匾,通过张所长再次催要,截止11月20日,宁天祥又领到了第二笔欠款4000元。张宏斌所长真不愧是“人民的好公仆 法律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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