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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抑郁发作撞死孙子后自杀未果获刑
时间:2014-09-04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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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爷爷因抑郁发作,先是撞死自己五岁的孙子,随后喝农药、用手锤敲打头部等方式自杀未果。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马某是赫章县河镇乡某村村民,其儿子儿媳长期在外省务工,马某的孙子马某某(2008年12月26日出生)从半岁起便由马某抚养。2013年12月27日下午,马某之妻肖某外出赶集,马某和其孙子马某某在家,马某某从房屋门口跳到屋前院坝时摔倒,此时马某抑郁发作,便抱起马某某,把马某某的头部撞击在圈房石墙上,将马某某撞死。随后马某以喝农药、持手锤打击自己头部等方式自杀,其妻赶集回家发现后制止马某,村邻报警后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马某送医院救治。

经赫章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某系被钝性暴力损伤头部造成颅内出血死亡。经相关精神病鉴定中心鉴定,马某作案时因患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发作),受精神症状的影响,导致其实质性辨认和行为控制能力消弱,评定为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杀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法定程序鉴定,马某作案时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法律规定,马某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鉴于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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