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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最高可奖励30万
时间:2014-07-23 作者: 雷莎 阮仕宏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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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制定的《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对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最高可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为了切实提升宝鸡社会反恐防范意识,调动群众发现上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宝鸡市公安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共分九条,于7月1日起发布实施。
    《奖励办法》规定,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此类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宝鸡市公安局统一负责。对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向执勤民警举报,通过110报警电话、信件、电子邮件、QQ、微信、微博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可异地举报。
    《奖励办法》规定,对涉恐涉暴线索等级评定和奖励及时兑现,通常在案件办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奖励原则上以现金形式发放,特殊情况下,根据举报人要求,可以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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