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检察院党组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案管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案件集中统一管理与监督。
在案管工作中严格把握“六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案件进出口,统一案件程序管理和流程监督,统一案件法律文书管理,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统一赃证物管理,统一受理律师业务。积极开展网上办案活动,运用案件管理和网上办案软件,网上受理、办理、审批、流转案件加强程序监督,促进案件规范,及时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发纠正程序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去年该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试点工作座谈会”,经验在全省案管会议上转发、交流受到好评,同时被上级院确定为“案件管理工作试点单位”,案件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步入了一个新历程。(李大跃)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