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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司法局全面践行“三项制度”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时间:2014-06-24 作者: 任亮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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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的工作效率,规范窗口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华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践行“三项制度”,以“四项承诺”塑造“为民、务实、清廉”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一是抓好窗口单位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做到语言文明、举止端正、礼貌待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热心接待来访、耐心解答问题。
    二是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畅通弱势法律援助通道,实行应援尽援。
    三是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办理“假证”、“人情证”、“关系证”,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馈赠,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不私自接案、私自收费及正常业务费以外的额外报酬,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四是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省厅、市局执法问责相关规定及县委县政府“二十条规定”,实现转变工作作风,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继续发扬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司法行政精神,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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