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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三调联动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时间:2014-06-24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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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没有了结,休想收麦子,我就坐在地里,看谁敢来收,麦子烂到地里,也不准收。”这是6月12日故市法庭在田间地头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时原告李小华(化名)坐在地畔上的话语。
    事情还得从前多年说起:原告李小华的前夫张安易(化名)将户籍迁到渭南市临渭区吝店镇石佛村二组后,以该村村民张天祥(化名)养子的身份照顾张天祥及其兄 长张天德(化名)。2012年张天祥去世,经村干部协调,由被告王建设(化名)照顾张天德,并暂时耕种位于临渭区吝店镇石佛村二组的6.4亩耕地。 2013年张文德(化名)去世,原告李小华要求被告王建设返回由其耕种的耕地。
    为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按照诉前调解工作的要求,在该案未受理前故市法庭便将该案件委托村组和吝点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在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李 小华遂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王建设返还耕地。案件受理后,故市法庭结合前期调解工作情况积极与村组、司法所联系,了解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分别于双方谈话听 取不同意见,悉心调解。经多次调解,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被告同意将耕地返还原告,但要求原告支付相关费用。眼看,双方态度明显缓和,调解即将成功, 就在双方当事人回家对调解事宜考虑期间,被告王建设准备在纠纷耕地上收获小麦时被原告李小华拦住,双方情绪激动,僵持不下,矛盾一触即发……为了避免双方 过激的行为,故市法庭干警遂即赶到现场,化解纠纷,并启动三调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一方面联系吝店镇人民政府协助解决此事,防止事态严重;另一方面,与吝店 镇司法所、原告李小华所在村组干部协商,一起研究解决方案,在既利于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又不致于事态扩大的前提下,共同参与调解案件。在大家共同参 与下经过长达四五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法庭和村干部提出的各让一步建议,由被告收完今年小麦后将一半耕地交回原告,另一半耕地再由被告 耕种两年后交回原告,致使一起可能酿成流血事件的棘手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化干戈为玉帛使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庭法官、司法所同志及村干 部积极参加化解他们两人的纠纷都非常感激,表示是法庭让他们从冲动回到了理性,避免了矛盾升级,邻里反目的事情发生。
    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故市法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作为,深入田间地头,运用“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生动体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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