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假期期间封存的警用车辆(摄影 李大跃)
“五一”假期将至,为严格规范警车管理使用,杜绝警车违规问题的发生,大荔检察院以制度化管理切实加强假期警务车辆使用管理,认真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落实封存制度。完善《大荔检察院警务车辆管理规定》,明确车辆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责任,要求除值班车辆除外,在“五一”假期内所有警务车辆一律实行封存管理,集中停放在机关院内。二是落实管理制度。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警务车辆驾驶人员的警务用车及行车安全。三是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由纪检组牵头进行警车管理督察,通过适时提醒、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对全院警务车辆进行督察。四是落实追责制度。明确每辆警车的管理责任人及使用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问责原则,严肃查处警车管理使用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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