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共产党的干部为人民服务,最要紧的就是情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同人民群众建立正确的关系和实现正确领导的路线。一方面是相信群众自己解 放自己,而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给人民群众指出正确的方向,引导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幸福生活;一方面,对人民群众实现正确领导,采取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将群众(分散的不系统的)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使群众坚持下去,又见之于 行动。也就是集中归纳大家的意见再回到群众中,最终化为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连续下发1号文件,确定并坚持了土地承包责任制,使亿万 农民受益,就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体现。
服务是一种理念。在现实社会里,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政党,首先要解决好为谁服务的现实问题,尤其是一个执政党,为谁执政,为谁服务,必须明确。为人民 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早在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延安讲道:“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就十分鲜明地告诉全党 同志要为人民服务,也告示了我们党确立的执政为民理念。为人民服务,作为党员干部关键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世界观,这既是党的宗旨对每个党员干部 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包含了很朴素的道理。从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到工作环境,甚至我们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条件,无不包 含了广大农民、工人、军人,以及知识分子等各个层面人员的艰辛付出。历史和现实一再使我们懂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也是有机联系的。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自觉践行党的宗旨。
服务是一种价值体现。人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岗位和分工不同。服务体现在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每个岗位之中,只不过是服务的标准、范围和要求不同罢了。我们 每个党员干部虽然身在不同领域行业,处在不同的岗位,但共同之处就是要做事,就是干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当前,全党自上而下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动,就是要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其目的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人生的价值如何得以体现,就是看自己如何履行职 责,干好应该干好的每件事和每项工作。我们政法机关和部门的窗口单位遍布每个区域各个角落,工作对象面向广大群众,工作事项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一 个110报警电话及时接处警、一名群众身份证高效规范办理、一起交通肇事事故处理、一桩赡养案件公平公正判决等等,都无不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产生活的期 盼,都无不涉及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渴望。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 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因此,政法系统的每一名党员和干警,其岗位是神圣的,责任是重大的,任务是光荣的。每个 岗位和每名干警都承担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群众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用好手中的权力,依法办事,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 意,实现个人的价值。
服务是一种行动。服务是具体的,是一种行动。服务绝不是挂在嘴上、贴在墙上的口号,更不是一种护身的标签。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一定要手插面盆干 实事,深入基层练就与群众交心、交友的本领,用心去思考工作,才能使我们自觉的而不是被动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想工作,干事业,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和拥护。一个为民服务的行动,胜过千言万语。人民的好县委书记焦裕禄坚持生活在群众之中,和群众同甘共苦,哪里艰苦,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的事迹感动了几 代人。今天,焦裕禄的故事和风范,依然感染着人们,并深深地烙进人们的心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干部既是参与者,更是践行者。要把为人民 服务的理念装在心中,把实践党的宗旨付诸行动。在行动中服务人民群众,在服务人民群众中锤炼党性,在锤炼党性中升华服务的水平,以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最佳效 果。只有这样,也才能做到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为人民群 众安居乐业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