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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消除“四风”要敢于打破惯例
时间:2014-01-24 作者: 李岗锋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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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消除“四风”要敢于打破惯例
华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李岗锋


    当前,全党在深入开展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的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题鲜明,要求明确,措施有力,在人民群众中取得较好的反响。公安机关要践行好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消除“四风”问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转变固有观念,敢于打破惯例。
    一、打破惯例,要在突破习惯性做法上下功夫。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关要求,需要我们公安机关打破的惯例很多,如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一些基层干部习惯性地选好几个点、选好几个人、开几个座谈会,你好我好大家好,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完成调研。再如,以会议落实会议,以通知落实通知,针对上级的指示和安排,只召开会议或张贴通知,简单地走过场,而不能及时的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落实。再比如,一些窗口单位面对群众的来访及要求,只会拿具体的条规去框定应不应做、该不该办,根本不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变通,导致群众办事难,简单的事情要跑上数次才可能有“进展”。当然,这与一些部门领导“简政放权”不到位也有很大的关系。凡此种种管理套路,看似合法合理,实则为群众诟病,是典型的“四风问题”。
    二、打破惯例,要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上下功夫。我们要打破的“惯例”是一些陈词滥调,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推动实际工作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惯例行为,而对于一些好的作风、习惯、经验、做法要始终坚持一以贯之,不能泼了洗澡水也丢掉了孩子。要干好公安工作,对于队伍建设和业务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无论是出自本单位的成果,还是其他单位的亮点,要学会坚持和借鉴。不能调研文章、简报发了一河滩,自身做到的寥寥无几,只见理论不见落实,导致队伍问题多发,业务工作开展不力,群众满意率直线下降,面对问题束手无策,而且还找不到症结所在。
    三、打破惯例,要在坚持领导带头上下功夫。常言道,“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做出样子不如扑下身子”。解决“四风”问题要以上率下,上级领着下级干,上级做给下级看。领导干部要切实俯下身子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上级做的到位,做的好,下级同志会纷纷“看齐”,上行下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强,素质高的公安队伍。
    四、打破惯例,要在养成群众监督的工作习惯上下功夫。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领导对群众监督的特殊作用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有的一被媒体批评就大为光火,觉得丢了脸面,坏了政绩;有的热衷于“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生怕群众监督揭其盖子;有的对揭露出来的问题避重就轻、敷衍塞责,解决起来更是推诿扯皮、态度消极;还有的对群众监督无动于衷,漠然视之;更有甚者,对群众监督采取抵制、对抗态度,封堵媒体,压制群众批评。我们公安机关要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养成在群众监督下工作的习惯。
    随着社会的发展,世易时移,形势任务和执法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我们公安机关应转变观念,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否则就无法适应新的要求。只有敢于、善于打破不合时宜的“惯例”,处理好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才能把公安工作做得更好,才能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新时期的新要求和新期望,进一步得到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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