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检察院坚持“四项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来,陕西蒲城县检察院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坚持“四项基本制度”,有效地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工作常态化、形态化。
一是坚持会议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组织学习会议。通过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汇报会,结合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重点层次的风险点,制定相对应的廉政行为规范及防控措施,确保检察工作廉政、规范。
三是坚持述廉述效制度。年底总结会议上,班子成员向全院干警大会既述职又述廉,并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进行评议。同时,扩大了述廉述效的范围,中层干部进行述廉述效。
四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今年已组织召开了三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落实,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