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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渭南法院三个集体和两名个人被表彰为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时间:2024-04-11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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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临渭区人民法院和潼关县人民法院被渭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进单位,渭南中院党婷婷和临渭法院刘海凤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2023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实现了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实现了全市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全覆盖,全市共设立修复基地及联络点14个,包含司法保护林带、司法教育基地及文物司法保护基地等多种形式;构建了多方协作机制,创新开展工作,向各基层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五年来审结的环资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从根本上实现了环资审判与环境治理根本目的的统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群众环境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下一步,渭南中院环资审判工作将重点围绕推动机构、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联络点)实质化运行;健全典型案例培树;常态化推动环资案件“回头看”;加强环资审判队伍建设;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加快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贡献渭南法院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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