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责任,新时期如何更好地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探索溯源治理新模式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利用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以最高检8个检察建议为抓手,全市检察机关找准社会治理的薄弱点风险点,以检察建议促进源头防范。
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在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巡讲活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多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落实“二号检察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回应市人民检察院纠正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检察建议,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涉及案件的问题进行全面纠改。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市金融办推动建立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共整治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349处,安装防坠网等改进装置481个,全市无窨井盖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推动落实“五号检察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治虚假证据虚假诉讼的意见》,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研究防范对策,形成防范打击合力。推动落实“六号检察建议”,网信等网络监管部门加强网络监督执法,推动网络综合治理。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市邮政局和相关寄递企业,积极完善工作流程,从严落实“实名登记、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强化寄递安全管理。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目前,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拟定全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跳出检察看检察”,突出问题导向,主动前往应急管理、住建、民政等部门走访调研,推动落实检察建议,力促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稳步推进
检察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每一份检察建议的发出,被建议单位积极配合整改落实,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2份,比去年同期增加42%,采纳率达到100%,位居全省前列。高新区管委会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怠于履行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监管职责的问题,积极整改,督促收回被违法占用耕地。大荔县教育局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校园欺凌事件,迅速在全县中小学校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62个,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这都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执法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化
一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可以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促使一些部门或领域的行为更加规范,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一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
韩城市检察院针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制发诉前检察建议。韩城市相关部门接续努力,恢复案涉场地67439平方米生态环境,有力保护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
潼关县检察院针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黄河河道建设建筑物损害黄河生态环境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对被破坏的土地实施了恢复治理,彰显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流域治理”治河管水新模式,有力保护了黄河三河口区域行洪安全及生态环境。临渭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公开听证会,针对卤制品经营者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制发检察建议,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查处违法广告21件,罚没款93.7万元,向经营主体制发《提示函》《告诫书》,促进相关主体诚信经营,推动视频广告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春风浩荡战鼓急,百舸争流自当先。渭南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以更强的自觉、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智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