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渭南法院 >正文
渭南中院:高效执行暖人心,真诚致谢送锦旗(图)
时间:2023-06-21 来源:渭南中院
【字体: 打印

一面锦旗、一种肯定、一面锦旗、一股力量。

2023年6月19日下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印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送到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张战武的手中。

案情经过

2023年4月1日,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金源花园一处房屋及地下车位在淘宝网拍卖成交;4月27日,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左海公寓一处房屋及配套附属间在第二次拍卖流拍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在两处房屋确权后,执行法官多次催促房屋实际占用人腾空房屋,但未取得实际效果。为了切实保证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权益得到实现,2023年5月23日晚上7点30分,执行法官及法警一行不远千里到达本案已拍卖成交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金源花园现场,向实际占用人林某送达公告,责令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搬出,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腾退,并再次对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5月24日上午金源花园的实际占用人林某将房屋全部腾空并顺利移交买受人刘某某。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对该房屋及配套车位享有抵押权,该房屋及配套车位拍卖成交后,渭南中院已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主张的款项全额留存法院,足以优先清偿其抵押债权,故渭南中院于2023年5月25日将该房屋及配套车位抵押权人的他项权利证书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进行了注销,为买受人刘某某顺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排除障碍。

执行法官不远千里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法官不远千里奔赴执行现场

金源花园房屋及配套车位顺利移交后,执行法官及法警一行又马不停蹄的赶往另一处需要移交的房屋所在地即鼓楼区左海公寓,向实际占用人程某某送达公告,责令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搬出,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腾退。因执行法官之前不间断对程某某进行释法明理,故此次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腾空房屋并搬离,此处房屋及配套附属间均全部腾空并顺利交付本案申请执行人。

执行法官不远千里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法官不远千里奔赴执行现场

渭南中院对拍卖款项已制定了详尽的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参与分配人,参与分配人员均对分配方案无异议,现案款正在兑付当中。

一面锦旗承载着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渭南中院执行一庭将始终保持快节奏、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集体协作优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


[编辑:王倩]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