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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时间:2021-09-17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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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渭南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建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的作用,为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创建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召开创建工作专题部署会,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精神文明、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5个专项组,分别由局班子成员担任专项组组长,责任科室具体负责,使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齐抓共管,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对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21—2023)》要求,研究制定了《渭南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3)》,对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阶段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推动将创建任务量化、具体化。一是高点启动“八五”普法。根据中省相关规划精神,拟定了《法治渭南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提交市委审签。根据中省“八五”普法规划精神和主要内容,结合渭南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渭南市“八五”普法规划草案,目前广泛征求社会各行业各层面意见,力求规划制定科学、完备、全面。印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活动的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及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列为要点内容,要求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将其作为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全方位搭建“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并运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480个。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了《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及《渭南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2 年)》《渭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1—2022 年)》《渭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对包括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以及矛盾纠纷调解等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实施标准及目标要求等进行了细化。

三、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督导市直相关机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全民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责任社区组织宣传宪法、民法、与部门业务相关、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法治宣传无盲区、无死角。

二是扎实开展志愿者活动。将创建文明城市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及深入商铺、家庭等方式,就群众所关心的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生态环境、戒毒知识、残疾人法律援助救济等问题做深入宣传,扩大了文明创建知识的普及率和覆盖面,有力有序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路段包联工作。按照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司法局组织机关干部和党员志愿者对包联路段沿街门店及住户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指导门店电子屏滚动显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是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一是精心制作我局创建知识宣传片,利用局网站、微信群、QQ群等宣传载体和平台,适时发送创建宣传口号和创建知识,努力做到创建知识无处不在,创建口号人人能说,真正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二是在我局办公区域、行政大厅窗口制作创建知识宣传展板,营造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创建活动,促进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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