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中院刑一庭对1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对1起特大毒品案件一审按期开庭,对5起二审案件集中宣判。
被告人胡某等31人贩卖毒品案件,该案涉及甲基苯丙胺(冰毒)5560.55克、毒品海洛因350克,涉及被告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多达30余起,案情重大、复杂。经审理判处1人死刑,1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其余26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期,还对上述被告人根据情况分别并处了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等附加刑。
被告人刘某某等21人贩卖毒品案,该案指控贩卖毒品海洛因3530.47克,案件事实起数多,案情复杂,被告人分别羁押于4个县(市、区)。6月23日,合议庭根据庭前会议情况及部分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的实际,决定对其中10名被告人先行开庭审理,其余被告人视情另行组织庭审。
2020年以来,渭南中院刑一庭共审理毒品案件36件,判处被告127人,依法严惩了毒品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