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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时间:2020-12-09 来源:华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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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

该案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就被告人的侵权行为出示了相关证据,并与被告人进行辩论,就相关法律问题当庭进行了释法、说理,人民法院支持了该院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渭南市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支付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40000元。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利,该案的依法判处,是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贯彻落实中央在食品安全领域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的体现,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权利的信心和决心。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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