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大荔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赶赴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1号壹又贰分之壹国际公寓、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99号华旗国际跟进监督大荔县人民法院一起民事执行案件,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标的分别价值145万元、95万元。
因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大荔县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后,大荔人民法院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因当事人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故今天在检法两院和评估单位的参与以及物业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1号壹又贰分之壹国际公寓一套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当日11点38分将房门开启,进屋后评估单位的工作人员对该房产进行现场勘验和价值评估,在拍照取证后,大家一同离开。下一步将进行网上拍卖,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