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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法院:财产保全显威力 主动出现促调解
时间:2020-11-12 作者: 通讯员 张晓峰 余曼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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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晓峰 余曼) 2020年10月9日,蒲城法院出台了《蒲城县人民法院提升财产保全案件质效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财产保全”服务窗口提供财产保全服务,成立财产保全中心,实现保全案件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财产保全中心才成立不久,速裁审判庭就得到了这样的“红利”。

事情的大体经过是这样的:原告任某起诉被告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由速裁审判庭承办,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一直找不到黄某,也无法联系,鉴于这种情况,法官向原告作了保全事项告知,原告很快办理了相关手续,案件交由执行实施团队进行保全。2020年11月4日被告父亲找到法官,说被告虽然在外地没有办法回来,但是很愿意配合法院工作,经询问得知,原来被告一张还房贷的卡被冻结了,所以让父亲帮助处理该案。随后法庭确定了开庭时间,虽然该案目前还没有解决,但通过财产保全已为案件调解打下了基础。

据悉蒲城法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财产保全服务,这是渭南市法院首家“一站式”保全中心。成立保全中心有利于把财产保全工作从审判业务庭分离出来,确保法官集中精力专注审判,提高审判案件质量。通过实施保全,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有利于快速解决问题,促成调解,也为执行法官执行生效判决提供先决条件,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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