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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时间:2020-09-19 来源:澄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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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至17日,由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王某某等21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保险诈骗罪、抢劫罪、受贿罪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由澄城县人民法院先后6次开庭审理。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云峰、员额检察官张荣华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3年以来,以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为首,秦某某、马某某等人为组成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富平县内有组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保险诈骗、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股恶势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富平县域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立案侦查后,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诉人认真审查了全案卷宗,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多次进行案件会商,针对案件定性、证据完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庭审前,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以确保出庭公诉。庭审中,公诉人按照庭审程序宣读起诉书、当庭讯问被告人,围绕犯罪构成、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举证,控辩双方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词,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力地指控了该恶势力团伙的犯罪事实,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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