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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邑司法所四步走,打好人民调解“组合拳”
时间:2020-09-15 作者: 通讯员 马宁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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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马宁)近年来,朝邑司法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力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全镇大调解工作格局之中,推出“四步走”组合拳,使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

星级管理,让调解员履职有“活力”

对2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星级管理,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划分为五个级别,实行“月考核、季小结、半年评定、年终评优”,即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进行小结,每半年根据日常考核管理情况进行星级评定,月考核在91分(含91分)以上为五星级调委会,得分在81至90分为四星级调委会,得分在71至80分为三星级调委会,得分61分至70分为二星级调委会,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一星级调委会,星级评定时间为每年7 月和次年1月,评定结果与调解员工资补贴、年底评优直接挂钩,被评为五星级调委会的调解主任月工作补贴按500元/月发放,评为四星级调委会的调解主任月工作补贴按400元/月发放,评为三星级调委会的调解主任月工作补贴按300元/月发放,评为二星级调委会的调解主任月工作补贴按200元/月发放,评为一星级调委会的调解主任予以辞退或解聘;同时,在年终评优活动中,优先从五星级调委会中推选,若五星级调委会不足年终推荐金牌调解员名单时,从四星级调委会中推选,以此类推。星级管理这一举措充分调动调解员在新时期化解多样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调解主任职责担当,把能干事、想干事、热爱人民调解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培养出来,把占着位子不干事、混日子的从人民调解队伍中剔除出去。

网格化“4X0”,让调解员履职有“章法”

按照“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朝邑镇立足镇村实际,统筹全局部署,在原创新的人民调解“1234+”工作法的基础上探索出人民调解网格化“4X0”,打造出“枫桥经验”朝邑版,指导26个村(社区)着力在“枫桥经验”朝邑版网格化“4X0”工作法上凸显新成效。

“4”,即4级网格。以镇矛盾调处中心为管理平台,按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组建镇、村、组、中心户长4级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网格信息员作用,做到稳定信息有人报,治安巡逻常态化,矛盾纠纷有人调,法治宣传进农户,民事代办有人跑,按照“有场所、有标牌、有印章、有簿册、有档案”的五有标准,充分发挥村级网格信息员的作用。

“X”,即各成员单位。对于复杂疑难矛盾,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土管所,乡贤五老等组成多元化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合署办公,一站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0”,即零距离服务。为便捷高效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全镇群众的办事需求,本着打造“1小时便民服务圈”的理念,朝邑镇推行常态化现场办公,主动深入田间地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在村里就能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矛盾不出村,促进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定期培训+走访+交叉调解,让调解员履职有“渠道”

培训和走访工作是了解具体工作的重要方式,司法所从“培训”和“走访”两方面双向发力,以村域交叉调解为补充,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解决的质量和成效。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司法所每月召开调委会主任例会,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综合研判,加强对调解员提出建议的具体指导,从源头抓起,把好质量关口,力促每一件矛盾纠纷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每次召开培训会前,走访不低于总数1/3的调委会,深入实际开展调查走访,了解调解员具体实际的困难,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了解调解员愿望,让调解员在处理矛盾纠纷问题上能够办、办得了、办得好。每年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互相交流,进行村域之间的交叉调解,互帮互助,最终实现共同进步。

案卷整理,让调解员履职有“提升”

一本完整的档案能体现出工作人员在整个案子中所做的工作,对自己是本职工作能力的一种呈现,对他人更是一种效仿学习的重要渠道,因此司法所每季度都会指导调解员对其调解过的所有纠纷案卷进行整理分类并进行评比,根据案件质量给予相应补贴、口头案卷发放标准为50元/件、一般案卷发放标准为100元/件,优秀案卷发放标准为150元/件,每季度发放。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调解员自身能够直观的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一方面能提升个人自信心,同时也有助于其总结经验,提升调解技巧。


[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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