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020年8月25日下午,陕西高院满德利专委、环境资源审判庭崔喜庭长来渭南中院调研指导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担任该案的审判长是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稷,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杨耀武、赵静参加了会议。
陕西高院满德利专委讲话
环境资源审判庭崔喜庭长讲话
会上 ,赵静法官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后,崔喜庭长就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谈了六条意见。随后,满德利专委发表讲话,对渭南中院前期审判工作予以肯定。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二是审理进程快;三是能够积极协调沟通,被告拆除了违建项目,恢复了环境原貌,原告提出撤诉,社会效果好。满德利专委指出,该案现进入收尾阶段,收好局很关键。本案核心是审查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功能是否恢复,原告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定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案情,由政法委协调市环保局对恢复现状进行环评,并以此作为法院裁判依据,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
同时,满德利针对社会公益组织提出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绿色发展理念角度认识这类案件,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的要求贯彻到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中;二是坚持党委政法委的领导。这类公益诉讼案件与民生直接相关联,与中央党政方针直接相关联,多种权益纠结,公益诉求与私益诉求并存,需要协调各方力量达成共识,要紧紧依靠当地政法委统等协调各方力量,化解审判以外的困难和困境。三是务必指导、汇报、沟通到位。环境资源类案件新类型多,涉及法律范围广,理解和适用存在认识不一致的地方多。渭南中院要做好对下指导和对省法院的汇报请示工作,要形成对此类案件审理的简报制度和关键节点的请示汇报制度;四是架桥铺路,促成诉争事项逐一和解。主动推动诉讼利益各方的沟通,尽力促成诉讼事项逐项达成一致意见;五是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对于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要在立案环节就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如果有舆情,涉群体情况重大,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启动“三同步”,制定“三同步”工作文案,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六是在具体案件审理中要集思广益。要以解决问题、环保修复、满足民生需求为导向,合理、合情、合法运用好各种裁判方式,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满德利强调,要高度重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决不可掉以轻心,要以审判好此类案件作为落实好“双进”工作切入点,多学习先进省份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方面的经验,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立行立改,
周稷表示,将以省法院这次带案指导为契机,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各项工作要求,紧盯短板,制定措施,逐项整改,并将省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公平、公正的审理好每一起涉公益诉讼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