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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检察办案“不放过、不凑数”(图)
时间:2020-08-21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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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

本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在接到上诉材料后,渭南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专业办案组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对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量刑及审判程序方面依法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

8月19日,市检察院扫黑办召开杨某某上诉案件研究讨论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参加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会议认真研究了一审判决及上诉人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从宽、同步录音录像、职务侵占、打财断血、漏犯等问题。

李逸强指出,一要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在办案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不人为“降格”,也不人为“拔高”;二要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优势作用。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大背景下,将疑难复杂案件提交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能够为检察官提供决策咨询和参考,同时也能提高办案质量;三要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亮剑,该提出纠正意见的,要果断提出。同时,发挥好检察建议的作用。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落地落实检察建议,将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真正在办案中发挥出来;四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扎实搞好“六清”行动,加强常态化的扫黑除恶办案工作机制建设,在如期完成三年目标的基础上,延伸专项斗争的广度和深度,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分管副检察长石列也就案件办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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