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荣获集体三等功,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张建仓、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孔冰荣获个人三等功,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董纪伟荣获个人嘉奖,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蓓荣获优秀办案能手。
更新理念 全面推进
2019年,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分设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组。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狠抓办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连续四年在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该部发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笃学笃行 精益求精

张建仓,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他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武装自己,勤学苦练,担当检察骨干,自参加工作以来,曾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两次荣获渭南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渭南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业务标兵”,被渭南市检察院评为“检察职业道德标兵”,入选为检察机关业务尖子。
在工作中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任劳任怨,近三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60余件,每年办案数量始终名列全院前茅。成功办理了数十件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其中包括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董某、门卫王某故意伤害院长苏某及妻子刘某案、陈某等十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谭某等十一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心系公益 为民而行

孔冰,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她积极探索创新,用诉前检察建议提升保护公益质效,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她所在的办案组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9件,立案222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2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精益求精,办理的临渭区阳郭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和渭南高新区白杨街道办事处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被渭南市检察院评为 “精品检察建议”。
认真履职 秉公执法

董纪伟,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他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依法履职,成绩显著。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进派驻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认真履职,积极办理各类案件712件,从中发现和纠正减刑不当79件,办理的王国涛减刑不当案件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协调帮助罪犯王某母亲办理了低保被陕西检察微故事宣传报道;廉洁从检,秉公执法,作风优良,始终保持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坚守正义 锤炼“匠心”

张蓓,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入额三年来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共计241件。作为临渭区人民检察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组组长,她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件,办理了杨某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高质量地完成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作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她负责建立工作台帐二十余类,撰写各类材料60余篇,在2018年第六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
荣誉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检察使命光荣,更需担当尽责。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再接再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服务发展的大局观念、勤奋钻研的工匠精神、开拓创新的拼搏勇气、廉洁自律的过硬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为建设“宜居宜游、富美临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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