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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司法局“拍了拍你”,给你不一样的《社区矫正法》宣传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润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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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 年 12 月 28 日通过,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我市将6月份确定为《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法律顺利实施。

《社区矫正法》,6月活跃度满满

开设《社区矫正法》宣传专栏

依托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开设《社区矫正法》宣传专题栏目,重点宣传报道《社区矫正法》解读、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运用微信、手机客户端、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

将6月定为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

市司法局利用法润渭南微信平台宣传《社区矫正法》

市司法局利用法润渭南微信平台宣传《社区矫正法》漫画读本《小蕉回归记》

形式多样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根据《社区矫正法》的特点和调整对象,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一是将《社区矫正法》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清单,突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财政、人社、民政、教育等单位结合法定职责,在主管行业领域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协作机制;二是利用公共交通资源宣传,在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牌等显著位置刊载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在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载电视、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宣传标语;三是在广场、公园等人群聚集地,通过LED屏、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在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以注水旗形式,宣传社区矫正法的精神和内容;四是借助各级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率。

公安局对辖区居民进行《社区矫正法》宣传

公安局对辖区中小学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法》宣传

公安局利用办事大厅LED屏进行《社区矫正法》宣传

社区矫正法出租车宣传

社区矫正法候车大厅宣传

在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放置注水旗进行宣传

安仁司法所《社区矫正法》培训会

双泉镇干部学法

羌白司法所调解主任《社区矫正法》培训

双泉镇村级调委会《社区矫正法》培训会

朝邑司法所利用集会日上街宣传《社区矫正法》

东城司法所在黄河广场进行普法宣传

高新区恒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及良田派出所民警为群众解读《社区矫正法》。

许庄司法所利用农村集会,开展《社区矫正法》志愿宣传活动

许庄司法所向过往群众宣传社区矫正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

印制宣传礼品进行宣传

县司法局利用广场LED大屏播放宣传短片

在社区挂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横幅进行宣传

司法局工作人员送法进社区、进乡村

社区矫正对象学法

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通过微信线上发送学习材料,使社区矫正对象能随时随地进行日常学法教育。线下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并进行考试,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学法认识和效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意识。

冯村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

良田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会

《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培训会

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

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线上微信学法

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有奖竞答

通过新媒体“快乐普法”平台开展“《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活动,采取网上答题的方式,实时在线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研讨和互动答题。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法润渭南”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渭南日报等渠道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便捷优势、互动优势和传播优势,通过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引发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注共鸣,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社区矫正法有奖知识竞答宣传海报

社区矫正法知识有奖竞答领奖

“我与社区矫正”主题征文活动

面向社会开展了“我与社区矫正”主题征文活动,回顾历程、展望未来,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参与者、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关心支持社区矫正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渭南日报法治渭南栏目、市政府网站、“法润渭南”公众号参与,讲述发生在身边的社区矫正故事,激发社区矫正队伍荣誉感、使命感。

市司法局在渭南日报进行“我与社区矫正”征文活动

《社区矫正法》专题访谈

在渭南电视台法治渭南栏目开展现场访谈,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内容,解读《社区矫正法》。

在渭南电视台法治渭南栏目开展现场访谈,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内容,解读《社区矫正法》(图右为渭南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佛月升)

渭南市通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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