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蓓)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4月7日下午,韩城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司法所指导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就《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学习完后在大会上对社区矫正人员李某下发了《警告通知书》,并要求他在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检讨他在疫情期间未请假外出的冒失行为,以此来警示和告诫其他矫正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出现人机分离和未请假外出的情形。
最后,司法所所长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去除陋习恶习,增强生活信心,平安度过矫正期。二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特别是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外出。三是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运用合法合理途径反映解决。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远离犯罪,服从司法所监管,珍惜监外执行机会。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有了更直观深刻的了解,对违反管理规定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社区服刑人员表示要引以为戒,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所管理,远离违法犯罪,争取早日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