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按照韩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要求,韩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以“防疫有我 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该院制定了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刘武军副检察长为组长,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爱卫组织协调动员、宣传、督导工作。并在干警大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细化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诠释“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内涵。该院将通过利用LED屏滚动播放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标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每天对办公场所、干警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和卫生清理,确保干净、整洁、有序、无异味。同时该院创文办干警每天早、午、晚3次对包联路段环境卫生进行督导,对行人、车辆违规行为劝导,确保该路段环境卫生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下一步,该院将按照疫情防控和爱卫工作要求,开展好环境卫生和消毒杀菌工作,创造干净、整洁、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为积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