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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0-02-03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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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和省市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就疫情期间我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需要提交诉讼、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渭南市东风大街西段8号,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714000,联系电话0913-2117508)进行,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0913-12368)联系办理。当事人可采用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信访、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诉讼、信访活动,避免到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在此期间,经我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参加开庭、谈话等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院参加诉讼活动的,必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如实告知近期出行及身体健康情况;体温异常的,务必请先行及时就诊。因防疫工作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联系电话

诉讼服务中心:2117508

信访办:2117511

执行局:2117616

2020年1月31日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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