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渭南检察 >正文
渭南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图)
时间:2019-12-20 作者: 杨明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字体: 打印

2019年12月18日,渭南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渭南市临渭区桥南镇人民政府对首起行政机关提起上诉的二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回访,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渭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天利,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稷以及市检察院和市中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桥南镇政府负责人的陪同下,专程前往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垃圾堆放地点,就该案被告桥南镇人民政府二审撤诉后,其依法履行防治污染和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查看,并就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桥南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探讨。

渭南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杨明向桥南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公益诉讼制度的意义、工作流程以及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成效。任天利副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为加强公共利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权配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项工作需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谨持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始终以督促、协助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公益职责为目的, 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共同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工作理念,切实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桥南镇人民政府负责人表示,通过该起公益诉讼案件在工作中要虚心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并对市检察院和市中院此次案件回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好落实。


[编辑:马华莉]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