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配合录制的《人民陪审员》系列节目第四集《耿直厚道》,10月20日在陕西交通广播FM91.6播出,听众反响强烈。
渭南中院研究室、刑二庭以人民陪审员李宏奎参审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为蓝本,通过人物对话撰写广播纪录片脚本,力求还原人民陪审员阅卷、参与庭审及合议等多个现实场景,充分展现人民陪审员在事实审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声临其境”向全社会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本期节目剧中人均为化名,渭南中院多名法官干警参与录制。
《人民陪审员》系列节目是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交通广播联合出品、展现人民陪审员风采的广播纪录片,陆续在陕西交通广播FM91.6播出,并将向中央广播电台推荐播出。

这天
老李正跟村民聊天
同村牛二宝和老杨一脑门子官司找老李评理
老李几句话
就将火冒三丈的两位安抚下来
李宏奎是地地道道的关中农民
生于斯长于斯
对这里一草一木
一砖一瓦都烂熟于心
更对当地的风俗民情了如指掌
在十里八乡的村民中颇有威望

A
我在村里从事调解工作已经15个年头了,也曾多次被评为镇上的优秀调解员。2015年12月,我被市人大任命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特别的激动。就期待着法院早点能让我参与庭审。
A
2016年4月的一天,正在地里干活的我接到渭南中院的通知,让我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担任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合议庭成员,我顿时感到自己肩头的责任重大,我心想,一定要充分行使好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责任,为人民伸张正义,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案件重现
审判长: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本案是涉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案件,参审的人民陪审员主要是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是在开庭前从中级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的。现在开始法庭调查。人民陪审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李宏奎:赵玲玲,你们夫妻平时关系如何?
被告人:我们之间关系挺好,即使打闹也是夫妻之间正常的闹别扭。
李宏奎:那你案发当天为何用匕首刺你丈夫?
被告人:我俩因为扎羊圈发生口角,他用扫床的笤帚打我,我就说,“你再打我就用刀戳你”,当时说的是气话,他就说“你戳,成天听你说用刀戳我,咋没见你戳”,我就拿了刀,戳在他左胳膊上。
李宏奎:那你有没有想过用刀子捅在人身上会有啥后果?
被告人:当时慌乱,没有多想。但是,我真没想到这下要了他的命啊(哭泣)......
审判长:案发后,你是否对被害人进行施救?
被告人:救了,我到处找人救他,后来和朋友将他送到医院,还是没有救回来。
李宏奎:那你在得知人已经去世了,你是怎么想的?
被告人:我见到我的公公和大姑子,我说要去自首,他们不让我去,说先把人拉回去处理后事。
李宏奎:那你还对谁说过要去自首?
被告人:给我妹说过。她听了就报案了。
李宏奎:你为啥最后没有自己去自首。
被告人:我要先把人拉回去处理后事。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公诉人:本案赵玲玲主观上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客观上有伤害行为,使用的工具是锋利的匕首,后果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我不是故意伤害他,我是过失的。
辩护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赵玲玲夫妇关系平时较好,没有伤害其丈夫的动机,也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作案工具是其平时做饭的刀,伤害的行为发生在二人相互撕扯过程中,伤害的部位是臂膀,非要害部位,其只是为了阻止被害人对其的殴打;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抢救被害人,主观恶性不大;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的行为得到被害人父母和女儿的谅解;请求法庭减轻处罚。
审判长:控辩双方已经充分阐明意见。现在休庭,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法官雷莉娜 :这个案件是一起发生在陕西省大荔县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赵玲玲和她丈夫一直在家务农,平时关系也比较和睦。案发当天夫妻两口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争执,被告人赵玲玲情急之下随手拿起身边平时做饭用的刀具,刺戳了她的丈夫左臂一刀,后来她的丈夫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老李第一次参与庭审
既从容自信又条理清晰
几个提问下来
案情基本明了
这足以说明
老李在庭前做了扎实的功课
A
在雷法官的指导下,我第一次认真地查阅了刑事案件的卷宗,学到了很多知识,也了解到这起案件的关键点,更了解到法官们的辛苦。雷法官说,我在阅卷的过程中,心里要装着问题,到庭审的时候,可以向被告人讯问,我的心情更加激动了,等待着庭审的那一天……

合议庭合议时
对被告人自首情节的认定
成为量刑的关键
这时老李的生活经验发挥了作用
他将当地的风俗民情向合议庭成员做了说明
为自首情节的认定提供参考
A
我觉得第一:被告人有自首的想法,因为在案发后她有对她公公和她大姑子说她要去自首;第二:被告人赵玲玲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抢救人,毕竟人命关天,救人要比投案自首更重要,这也是人之常情;第三:在当地农村,家里有人去世,再大的事也要放一下,先将死者送回家里处理后事,这也是当地的风俗习惯。所以我认为赵玲玲有自首的情节。

法官雷莉娜 :陪审员对当地的乡风民情特别熟悉,为我们最终认定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人民陪审员通过他们作为普通群众的角度看待问题,往往和我们法官专业的法律思维形成优势互补,使案件的处理能够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案经过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对赵玲玲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案件宣判以后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家属对结果非常满意。
A
被告人遇事没有正确处理,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在我们的努力下,依法给她认定了自首和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我想被害人在九泉之下也可以安息了。

庭前
老李与法官共同阅卷
对案件进行探讨研究
庭审中
老李向被告人提出了
查清案件事实的相关问题
庭后
他与合议庭其他成员讨论案情焦点
提出自己的观点
老李第一次参与庭审就这样结束了
这次难忘的经历让他感到光荣和自豪
也深深感到当好一名人民陪审员
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就此萌生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秉承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尽职尽责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初心

像李宏奎一样的人民陪审员
有着丰富的生活生产经验
他们知民情、懂民意
熟悉当地的政治、经济情况及风俗习惯
有丰富的阅历和处事经验
可以协助法官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协助查清案件的事实
真正在审判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A
我很喜欢人民陪审这份工作,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光荣的,我在陪审经历中获得的收获将使我受益终生。今后,我会继续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认真阅卷、庭审、合议,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积极化解纠纷,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和稳定做出自己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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