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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国庆,蒲城县对辖区内国旗升挂和使用 进行全面检查(图)
时间:2019-09-27 作者: 通讯员 李少军 来源:蒲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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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升挂国旗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少军)近日,随着国庆节日益临近,举国同庆,喜迎祖国70周年华诞的氛围越来越浓。在渭南市蒲城县,各相关单位、学校、镇(街道办)以及沿街部分企业商户都挂起了国旗,以此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了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文化历史和团结革命精神。为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蒲城县人民政府依据《国旗法》规定,由蒲城县司法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升挂和使用国旗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以维护好国旗的尊严。

检查组首先对全县范围内相关升挂和使用国旗的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机关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等部分镇办的抽查检查,都能按照《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升挂和使用国旗,没有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随后,检查组联系了县教育局,要求教育局对全县全日制中学小学升挂和使用国旗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检查组利用一个下午,随机抽查了蒲城县尧山中学、蒲城县职教中心、城关初级中学、尧山小学等学校,均能按照国旗法的规定执行。通过对教育系统自查和抽查,各学校均能按照《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升挂和使用国旗,除寒暑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各学校均成立有国旗护卫队,且在遇有恶劣天气,不升挂或降下国旗。国旗没有损毁、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情况出现。

检查组还将按照《国旗法》规定,在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对辖区内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情况进行随机检查;要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沿街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商户门店等在国庆节升挂国旗规范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检查组表示,在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来临之际,将继续履行好《国旗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宣传好《国旗法》,号召广大市民互相监督,遇到任何不尊重国旗的行为都应当进行劝阻或举报。通过宣传和检查,充分增强我县公民的国家观念,更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努力维护好国旗的尊严。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升挂国旗

县奉先、紫荆街道办升挂国旗

沿街企业和部分商户在国庆节来临之际挂国旗

尧中等学校升挂国旗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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