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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时间:2019-09-17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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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渭南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主持会议,并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

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站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按照高检、省院有关要求,坚持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切实抓好学习贯彻、推动落实、氛围营造等工作。

二要在学习上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宣传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又一关键之举,标志着宣传工作进入了依法依规推进的新阶段。

三要在行动上狠抓落实。要围绕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宣传工作合力。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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