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潼关 >正文
潼关法院:四举措强化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时间:2019-08-19 作者: 潼关政法委来源:渭南政法网
【字体: 打印

自今年1月8日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任命后,潼关法院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使其尽快适应陪审工作。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4月28日,组织27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渭南中院研究室统一组织的全市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对人民陪审员就诉讼程序、法律基础知识、权利义务、庭审技能、审判规则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政工科向每名人民陪审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以规范人民陪审员行为。

制发陪审员证,强化责任意识。针对多年来人民陪审员无证件、人大常委会任命书大而不便携带的实际,与县司法局共同为27名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制发人民陪审员证。一则便于人民陪审员到法院履职;二则便于人民陪审员参与外出办案时证明其身份;三则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此举得到人民陪审员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规范着装,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司法礼仪规定,明确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着装、用语等的规定,要求人民陪审员务必做到着装规范、用语文明,充分体现司法的庄重和严肃。对人民陪审员参与网络庭审直播案件审理的,由政工科长在开庭前到庭审现场查看人民陪审员着装情况,对不符合着装要求的人民陪审员,现场予以纠正,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着正装、佩戴人民陪审员胸微,符合庭审着装规范。

落实陪审补助,强化陪审员后勤保障。大部分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群众,无固定收入。参与陪审工作占用其时间,影响其收入。依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抓好人民陪审员补助的落实,是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解除其后顾之忧的有力举措。该院定期发放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使人民陪审员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履职尽责,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践行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



[编辑:潼关政法委]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