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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来渭南督导检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
时间:2019-08-07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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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做好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8月6日至8月7日,省教育厅稳定办主任张双前、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肖娟对渭南市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市教育局副局长刘红兵分别汇报有关工作并一同参加督导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深入到大荔县和华州区检察院、教育局和部分中小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是否向党委政府汇报、是否制定具体措施、是否知悉“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内容、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和预防性侵害制度、是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用人管理尤其后勤等临聘人员录用考核情况、是否开展预防性侵法治教育等方面进行了逐条逐项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协作配合不紧密、开展集中调研督导不够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将与市教育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没完没了”地抓下去。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工作方案,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并积极探索创新,做好“自选动作”,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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