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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依法办案 渭南中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9-05-27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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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一位前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看到渭南中院有关扫黑除恶宣传版面后感慨地说:“现在社会就是好,出门在外再也不担心被人欺负,以前常见的打群架、起哄闹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的事少得多了,人人都各安其事,好,就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南中院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市各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明确主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院第一政治要务,维护和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第一政治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第一职责使命。渭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工作任务,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斗争扎实稳步开展。2018年年初,在学习领会中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全市两级法院相继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中院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充实办公室成员,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综合协调、督导评查、线索收集、数据统计、舆论宣传等工作,各基层法院领导小组由市中院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形成全市法院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2018年7月,渭南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组织刑事审判法官深入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黑恶势力认定标准,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2018年9月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重点研判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工作经验;2019年3月,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主要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有效保障专项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开展。

渭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就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作讲话


——把握基本原则,明确工作方向。从普通群众的角度理解,扫黑除恶工作更多体现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侦查侦办、快速打击等方面,人民法院角色相对弱化,因此,容易被片面理解为“扫黑除恶只是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的事,人民法院只要居中裁判就可以了”。渭南中院没有受传统观念的束缚,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既与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不越权、不越位,始终恪守公、检、法、监独立办案原则,时刻体现法治精神。 一是组织全市法院2018年1月23日之后受理的刑事、民商事、执行、行政、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向本院扫黑办和监察室进行移交,没有线索的进行零报告。二是实现与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对涉黑涉恶线索一经发现,相互对口通报,有效保障线索的即时性,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速侦破。三是对重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吃透案件性质和特点,对案件严格界定,不拔高、不扩大,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裁判。


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

——突出工作重点,协调稳步推进。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人民法院重要职责。渭南中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准确定性黑恶犯罪,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有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一是落实黑恶案件审理“快立快审快结”要求,紧盯年度“审结大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主攻方向,依法高效快速审理黑恶案件,重点督办审理好典型黑恶案件,严格依法适用财产刑,严格依法处置涉案财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二是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注重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固定证据,快速打击,确保凝聚合力,打击精准,量刑适当;三是严格黑恶势力线索和“保护伞”线索摸排,以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十类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特别突出对“村霸”、宗族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操纵经营黄赌毒等易发多发案件的摸排和梳理,建立案件及线索台账,逐案登记,实行一案一报告制度,月检查、季通报、年总结,全程跟踪,及时督导;四是对重特大涉黑恶案件,坚持每个节点有记录,关键节点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审理工作方向正确、平稳有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30件,涉案被告人171人;审结案件29件,其中判决生效26件,对审结涉恶案件被告人分别依据情节判处1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对81名涉恶案件被告人适用了财产刑。依法快审快结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王某等20名罪犯涉恶案件,高效审结备受社会关注的合阳县潘某、宋某德“套路贷”案,仅用5个工作日就审结段某安等寻衅滋事案,彰显了人民法院从严从快惩治涉黑恶犯罪的决心。

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


公开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完善工作机制,注重长效建设。扫黑除恶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依靠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单位单打独斗即可奏效,需要多方联动、全社会共动,彻底打赢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根据专项斗争需要,渭南中院一是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工作机制》、《渭南市黑恶案件流转单》等文件,在制度上畅通协作机制,统一黑恶案件认定标准,并根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保证案件快审、快结。二是切实发挥专业审判团队优势,进一步加强涉黑恶案件的审判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对基层法院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不得力、宣传不到位、办案质效不高的,明确时限,提出改进要求。四是针对省委第五督导组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对辖区基层法院扫黑除恶进行专项检查,对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台账、制度措施、标牌标识进行统一规范,立行立改,狠抓落实。

公开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强化舆论宣传,提升斗争效果。法律之于黑恶势力在于打击和震慑,震慑之效果在于舆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南中院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和氛围营建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宣传横幅、标语、展板等传统手段,在乡镇街道、居民区开展全覆盖式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二是灵活运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宣传效果。三是对重大敏感案件,坚持做到适时适度发声,提供权威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四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向社会公开黑恶势力罪状,引导群众自觉检举黑恶势力,自觉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白水县法院由院长担任审判长,采用网络直播庭审方式,审理了被告人白某文、武某海敲诈勒索案,并当庭宣判;韩城法院网络直播王某等20名被告人涉恶案件庭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全市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和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庭审。2018年12月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涉黑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3批次,期间对臧某江等8人寻衅滋事案,王某等10人寻衅滋事案,花某瑶等20人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孙某杰等4人寻衅滋事罪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邀请市县“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等到场旁听,现场进行网络直播,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2019年5月15日,省委督导组再次对渭南中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前期全市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面临的工作任务和审判压力与日俱增,渭南中院将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勇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后胜利!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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