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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高潮
时间:2019-03-20 作者: 通讯员 冯勇 贾淑倩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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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冯勇 贾淑倩)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扫黑除恶宣传声势,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积极发现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按照省委领导在电视电话视频会上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要求,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洪涛也及时对扫黑除恶工作作了强调和安排,3月15日,中共大荔县委宣传部、大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迅速在全县范围掀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高潮。

一是营造舆论声势。各镇(街道)组装不少于两辆宣传车,不间断在辖区进行巡回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刷写标语、悬挂喷绘、设立户外宣传牌,在集贸市场、各村广场设立扫黑除恶宣传栏、编写扫黑除恶知识板报,落实专人坚持每周对各村(社区)扫黑除恶举报箱进行一次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在县城各大广场、商铺门店、车站、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营运车车辆等LED屏打公益广告,在公交停靠点、景区等张贴喷绘,实现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

二是开展入户走访。各村(社区)组织召开村(居)民会,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小区等活动,进行入户走访,谈心谈话、以“以案说法”的形式,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知晓、全民参与。

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各镇(街道)、各部门紧盯征地拆迁、精准扶贫、建筑工程、交通运输、非法采砂、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医疗机构、校园周边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流动人口、失业人员、青少年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四是注重媒体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高度重视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网站),主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动态、成果等方面的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平安大荔”“长安剑”等微信公众号,每天在所有工作群内推送扫黑除恶的相关内容。县广电局、信息中心在大荔电视台、大荔网站开播专栏,不间断的播放扫黑除恶内容,努力营造“网上网下同频共振”的氛围。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为发展美丽大荔加速追赶超越创造安定有序、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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