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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汽车当单车!小伙无证驾驶共享汽车被高新交警大队查处(图)
时间:2019-03-13 作者: 高新交警讯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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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高新交警讯)如今,除了满大街的共享单车外,共享汽车也逐渐被大家所接受,可是不管驾驶哪种类型的机动车,首先必须是证照齐全,才能保证出行安全,3月12日下午,高新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共享汽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3月12日16时30分左右,高新交警大队良田中队在西潼路设卡检查过往车辆,一辆蓝色陕A牌照的汽车由西向东行驶,在经过执勤点时,民警按正常的程序对其进行检查。该车是一辆共享汽车,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男子支支吾吾半天不说话,民警耐心讲解,然后男子说自己没有驾驶证。

经调查,驾驶共享汽车的小伙子姓季,山西人,与该男子同行的有二人,分别是井某和杜某,其中井某有驾驶证,该车辆是用井某的驾驶证、身份证办理的使用手续,三人想,共享汽车应该跟共享单车差不多,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租借和归还手续就行了,至于谁来使用可能没有特别的要求,就没有太在意,却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共享汽车上路是一种出行新模式,租用人在租用共享汽车时必须要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并缴纳押金,审核完成后才可以成功地将车开走。

高新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共享交通工具给交通出行带来了许多便捷,但一定要确保安全合法才能上路行驶。在租用共享便捷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违法上路,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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